关于征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现场监测方法标准化建议的通知
2018-12-19 13:44: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各有关仪器厂商:
根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监测〔2018〕40号),我站现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现场监测方法标准化建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法条件及方式
请根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意见》,结合监测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监测的现场监测方法标准化建议。请填写“现场监测方法标准化建议表”(每个建议表限填一个标准方法)和“现场监测方法标准化建议汇总表”,于2019年1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函送送总站应急室,电子表格发送邮箱yjjc@cnemc.cn(文件命名格式:××单位现场监测方法标准化建议)。相关表格可在总站外网“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季
联系电话:(010)84943249 13146055193
传 真:(010)84943293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现场监测方法标准化建议表和汇总表.doc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