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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现场监测方法标准化建议的通知

  2018-12-19 13:44: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各有关仪器厂商:

根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监测〔201840号),我站现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现场监测方法标准化建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法条件及方式

请根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意见》,结合监测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监测的现场监测方法标准化建议。请填写现场监测方法标准化建议表(每个建议表限填一个标准方法)和现场监测方法标准化建议汇总表,于201917日前将相关材料函送送总站应急室,电子表格发送邮箱yjjc@cnemc.cn(文件命名格式:××单位现场监测方法标准化建议)。相关表格可在总站外网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二、联系方式

人:李 

联系电话:(01084943249  13146055193

    真:(01084943293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现场监测方法标准化建议表和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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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