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曹柳燕等36人持证上岗考核合格的通知
总站质管字[2018]487号
2018-11-07 10:31:00
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14号)的规定,综合理论与现场考核结果,你站曹柳燕等36名监测技术人员通过持证上岗考核,现予以批准。
所持上岗证有效期为2018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6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