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重点区域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标气考核结果的通报
质量管理室 2014-02-18 10:38:56
各有关省、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总站质管字[2013]68号),2013年度重点区域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标气质控考核工作经过相关省、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及各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努力,已圆满完成。现将本次考核结果印发你们,请各省级监测站将本次考核结果(见附件)转发各参考城市监测站。
附件:2013年重点区域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标气考核结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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