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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管理与技术培训班在长沙顺利举办

总站质管室[2018]503号

  2018-10-22 14:00:00

为强化应急监测理论知识培训,促进环境应急监测经验交流,加强应急监测对应急管理的支撑,10月17日至10月1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落实翟青副部长的批示,在长沙举办了2018年全国环境应急监测管理与技术培训班

本次培训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办,西尔环境教育和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协办,生态环境部应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及陕西省、河南省、四川省、天津市等4个省市的专家授课,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共计56名负责环境应急监测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训。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应急室副主任康晓风、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邓剑波出席了开班仪式。

生态环境部应急中心陈明处长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从环境应急管理的角度指出了当前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总体上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环境标准尚不健全。部分污染物缺乏国内的环境质量或排放标准,在应急监测时只能参考前苏联、欧盟等标准限值。二是个别监测指标限值偏严。一些跨国界污染事件应对过程中,由于国内现行标准严于WHO推荐标准,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三是监测标准不统一。同一河流的上下游地区水域功能划分不同,在实际工作中不利于上下游联动,合力控制和消除污染。四是环境应急标准体系不够健全。环境应急监测的工作规范、方法体系以及应急状态下的特征污染物健康参考值等尚不完善。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应急监测实践,陈明处长指出了5类常见问题:监测能力不足、监测数据滞后、监测项目设置不合理、监测点位设置不科学、监测信息发布不规范。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应急室副主任康晓风详细讲解了应急监测工作主要任务、工作程序、监测方法和注意事项,重点介绍了当前应急监测工作的思路和方向。陕西省、河南省、四川省、天津市等4个省市环境监测站的专家以自身参与的典型突发环境事件为案例,交流分享了应急监测工作经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训学员就应急监测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交流经验心得和遇到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