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中心组织召开《江苏省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方案》研讨会
江苏总站 2018-01-17 16:30:02
2017年9月,环保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331号),要求江苏省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省市两级机动车遥感监测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并与国家平台联网。
为组织做好全省遥感监测系统建设,省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中心编制了《江苏省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提升《方案》的完备性与可操作性,10月17日,省中心组织南京、徐州、常州、苏州和盐城5市在南京召开了方案研讨会。省中心介绍了《方案》编制的背景、思路和主要内容,各市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就《方案》提出的建设阶段划分、建设内容、建设方式,以及后期超标处罚操作方式等环节进行了充分讨论,为下一步文件的正式出台与工作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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